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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公炮炙论》 > 中卷

水银

雷公云∶凡使,勿用草中取者、并旧朱漆中者、勿用经别药制过者、勿用在尸过者、半生半死者。其水银若在朱砂中产出者,其水银色微红,收得后用胡芦收之,免遗失。若先以紫背天葵并夜交藤自然汁二味,同煮一伏时,其毒自退。

若修十两,用前二味汁各七镒和合,煮足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