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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 卷之十

五绝治法

凡魇寐、产乳、自缢、压、溺五者,令人卒死,谓之五绝。

 

半夏散

治魇寐卒死,及为墙壁竹木所压,水溺金疮,卒致闷绝;产妇恶血冲心,诸暴绝证。

半夏(七次汤洗去滑,不拘多少)

上为末。每一大豆许,吹鼻中即活。但心头温者,一日可治。

牡丹散

治产乳血晕,闷绝野狼狈。若口噤,则拗开灌之必效。(方见妇人门)

 

救自缢法

徐徐抱解,不得截绳,上下安被卧之,一人以脚踏其两肩,手少挽其发,常弦弦,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上,数动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若已强,但渐屈之,并按其腹。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吸眼开,而犹引按莫置,亦勿苦劳之。须臾,可少桂汤及粥清含与之,令濡喉,渐渐能咽,乃稍稍止。耳内令两人以管吹其两耳弥好。此法最善,无不活者。自旦至暮,虽冷亦可;暮至旦,少难。

 

救压死方

以死人安着,将手袖掩其口鼻眼上。一食顷活,眼开,仍与热小便;若初觉气绝,而不能言,可急劈口开,以热小便灌之。打扑闷绝者,亦用此。

夫压死折伤,唯礼法君子,守岩墙垂堂之戒,固无是事。然安车良马,时有跌足奔轮;步砌临流,未免虚舟飘瓦。况行商征贾,捕猎鱼人,历涉既多,不测尤甚;其如冤雠加害,凶险劫持,打扑金疮,皆致枉夭,治之不可不急也。

鸡鸣散 治从高坠下,及木石所迮。凡是伤损,血瘀凝积,气绝欲死;并久积瘀血,烦躁疼肿,叫呼不得,并以此药利去瘀血即愈。此药能推陈致新。(方见折伤门)

 

太岳活血丹

治男子妇人,外伤内损,狗咬虫伤,驴马扑坠,手足伤折,一切疼痛,腹中瘀血,刺胁筑心,及左摊右缓,走注疼痛,痈肿痔漏;妇人冷气入腹,血脉不通,产后败血灌注四肢,吹奶肿痛,并宜服之。

桑枝(取如臂大者,以炭火 赤烟尽,淬于米醋中,取出焙干,一斤 栗 (一斤,栗蒲中心扁薄者,薄切晒干) 皂角刺(一斤,烧通赤,米醋内淬杀,焙干) 细墨(半斤,一半用蓖麻三两乳钵内细研,涂墨上,涂尽用薄纸裹黄泥固济令干,以火五七斤 通赤,冷地上盆盖两炊久;一半用醋化 砂二两涂尽炙干) 大黑豆(一斤,湿布揩去垢黑皮,焙干秤) 乱发(二斤,皂角水净洗,用油二斤炒,频捻看脆即止) 乳香(四两,须滴乳通明者,细研入米醋一碗熬熟)

上六味为末,入乳香膏内和,杵三千下,丸如弹子大;如乳香少,更入醋糊。痛者一服一丸,轻者半丸,以无灰酒一盏、乳香一豆大,先磨香尽,次磨药尽,煎三五沸,临卧时温服,以痛处就床卧;如欲出汗,以衣被覆,仍用药涂摩损处。忌一切动风物。应妇人诸疾,服者更用当归末一钱,根据法煎服;有孕不得服。

 

接骨散

治跌扑脚手,胫骨脆折。

水蛭(不拘多少)

上于新瓦上熬令香熟,勿令太过,为末。每服一钱,热酒调,仍入麝香半钱服。折处不可手触,药行良久,觉痛,折处渐痒,如蚁 之,遂要人捻揉骨折处相接,即用杉木皮夹缚,两三日去之,骨全矣。

花蕊石散 治一切金疮,打扑伤损,猫犬咬伤。(方见失血门)

 

救溺死法

灶中灰(两石)

上以灰堆聚,急将溺者埋灰中,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