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书籍\中医著作\《黄帝内经太素》\
 《黄帝内经太素》 > 卷第十三身度

肠度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三十二曲”,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一《肠胃篇》。自“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二《平人绝谷篇》,《甲乙》同上篇。

黄帝问伯高曰: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大小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

三焦腑传于谷气,胆腑受于谷①精,三肠及胃传谷糟粕。传糟粕者,行谷之要,故肠胃有六种之别者。

①“谷”,萧本误作“骨”。今据仁和寺本改。

伯高答曰:请尽言之。谷之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

黄帝问六种也,外更请说四种,故曰“尽言之”也。谷行从口曰入,泄肛曰出,自唇至齿为浅,从咽至肠曰深,谷至于胃曰近,从胃向□曰远,肠十六曲曰长,咽一尺六寸曰短也。

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会厌,舌后喉咙上,出气入鼻口之孔,上有肉厌盖孔,开阖气之出入也。

咽大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

咽,会厌后下食孔也。下至胃,长一尺六寸。

平按:“咽”上,《灵枢》有“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十一字;“咽”下有“门重十两”四字;“大”作“广”,《甲乙》同。“二寸半”《灵枢》作“一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原钞“长”字上脱“至胃”二字,“长”下脱“一尺”二字,谨依《灵枢》、《甲乙》补入。

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

胃中央大,两头小,伸而度之,二尺六寸也。围之,有一尺五寸,曰大。量径,有五寸也。容水谷,三斗也。

平按:“大容三斗”作“二斗五升”,《甲乙》作“三斗五升”,注云:“一作二。”

小肠后傅脊,左环叶积,其注于回肠者,外傅于脐上,回运环反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

傅,附也。糟粕从胃传入小肠,小肠附脊,外注回肠于脐上也。

平按:“傅”《灵枢》、《甲乙》均作“附”。“叶积”《灵枢》作“回周叠积”,《甲乙》作“回周叶积”。

回肠当脐,左②环回周叶积而下,回运环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少半,长二丈一尺。

回肠,大肠也。小肠附脊而在后,大肠近脐而在前,故大肠输在上,小肠输在其下也。

平按:“少半”上,《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

②“左”,人卫本注曰:《素问·奇病论》王注引《灵枢》文、《难经·四十二难》及《千金·卷十八第一》均作“右”。

广肠傅脊以受回肠,左环叶积上下辟,大八寸,径二寸大半,长二尺八寸。

广肠,白□也,附脊以受大肠糟粕。辟,着脊也。谓白□当中宽八寸,上受大肠之处,下出泄处,皆径有二寸半,总长二尺八寸也。

平按:“叶积”《灵枢》作“叶脊”。“大半”上,《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

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

咽之上口为所入,广肠之下以为所出,唇齿相去九分,齿与会厌相去三寸半①,会厌至胃咽长一尺六寸,胃之终始长二尺六寸,小肠终始长二丈一尺,广肠终始长二尺八寸,故有六丈四寸四分也。

平按:注“小肠终始”下,原钞作“长二丈一尺”,检上文经云“小肠长三丈二尺”,“回肠长二丈一尺”,应于“小肠终始”下补注“长三丈二尺,回肠终始”九字,方与经文“六丈四寸四分”之数合,当系传钞脱此九字也。

①“三寸半”,仁和寺本作“二寸半”。

其回曲环反三十二曲。

胃有一曲,小肠十六曲,大肠十六曲,合而言之,计有三十二曲,其胃大曲短,不入其数,故有三十二曲,皆以七尺五寸中度之人为准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其故何也?

七日不食而死,余时之言,既闻肠胃大小,未知所盛水谷多少而尽,至七日而死之也。

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三斗,其中之谷常留者二斗,水一斗而满。

故事所由,水谷合有三斗,满于胃中也。

平按:“横屈受三斗”《灵枢》、《甲乙》作“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水一斗而满”均作“水一斗五升而满”。

上焦泄气,出其精微,慓悍滑疾,

上焦之气,从胃上口而出,其气精微,慓悍滑疾,昼夜行身五十周,即卫气也。

平按:“上焦”下原缺一字,依《灵枢》、《甲乙》补作“泄”,袁刻作“中焦”二字。又注“上焦”,袁刻作“二焦”,均与原钞不合。

下焦下溉诸肠。

下焦别回肠,注膀胱,臂之沟渎,下②溉诸肠,胶胱为黑肠,及广肠等也。

平按:“诸肠”《甲乙》作“泄诸小肠”。

②“下”字之前,仁和寺本缺一字。

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一二为三,则二为大半,一为少半也。

平按:“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十二字,《灵枢》、《甲乙》作“受谷二斗四升”六字。

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平按:《灵枢》、《甲乙》有“寸之”二字。]少半,长二丈一尺,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

升之半,半升也。

平按:“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十七字,《灵枢》、《甲乙》作“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八字。

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大半,长二尺八寸,受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广肠受水谷之数也。

平按:《灵枢》“大半”上有“寸之”二字;“受”下有“谷”字,《甲乙》同。

肠胃之长,凡长六丈四寸四分,受水谷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

计肠胃所受之数,垂升之半,合之大半也。

平按:“六丈四寸四分”《灵枢》、《甲乙》作“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作“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十三字。注“垂”,袁刻作“乘”,其义均未详。

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满更虚,故气得上下,

前之所论,乃据肠胃之量□受数。若言生平之人,则肠胃之中,盈虚更起,不得一时则有前数也。食满胃中,则胃实肠虚也,肠虚故气得下也;糟入肠中,则胃虚肠实也,胃虚故气得上也。以其肠胃盈虚,气得上下之也。

平按:注“量”下所缺一字,谨拟作“容”。

五脏安定,

欲资水谷之味,故须盈也。欲受水谷之气,故待虚也。气味内和,故五脏安定也。

血脉和利,

气味通于上下,故脉和利。

精神乃居,

脏安脉和,则五神五精居其脏也。

故神者水谷之精气。

水谷精气,资成五神,故水谷竭,神乃亡也。

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一升。

计肠胃所受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据其盈虚,在人常须三斗五升也。

平按:“谷二斗四升”《灵枢》作“二斗”;“水一斗一升”《灵枢》作“一斗五升”。《甲乙》作“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

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

再后五升,还须资食,合有三斗五升。若一日不食后五升者,则少五升也。若七日常后,七日不食,则五七三斗五升皆尽。

故平人不饮食,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矣,故七日而死矣。

命门所藏,谓之精也。上焦宣五谷味,薰肤充身泽毛,如雾露之溉,遂谓之气。腠理发泄出汗,谓之津。谷气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淖泽补益髓脑,皮肤润泽,谓之为液。水谷既尽,精、气、津、液四物□尽,故七日死。

平按:注“四物”下所缺一字,谨依经文作“皆”。

 

缂傚倸鍊烽悞锕€顫忚ぐ鎺撳仭闁靛鏅涢懜褰掓煙缂併垹鏋熼柛搴¢叄閺岀喓绱掗姀鐘崇亐闂佺ǹ顑嗛幐鎼侊綖濠靛鎯炴い鎰╁€楀▔锟�

婵犵妲呴崑鎾跺緤妤e啯鍋嬮柣妯款嚙杩濋梺璺ㄥ櫐閹凤拷闂傚倷鑳舵灙妞ゆ垵鎳愰幑銏ゅ箣閿曗偓閽冪喖鏌ㄩ悤鍌涘闂傚倷鑳舵灙缂佺粯顨呴悾鐑芥偨缁嬫寧鐎梺璺ㄥ櫐閹凤拷闂傚倷绀侀幖顐﹀磹婵犳艾绠犻柟鎯х摠濞呯娀鏌ㄩ悤鍌涘婵犵數鍋為崹璺何涢幋鐐扮箚闁搞儺鍓氶崕鎾绘煥閻曞倹瀚�婵犵數鍋為崹鍫曞箹閳哄懎鐭楅柍褜鍓涢埀顒冾潐閹碱偊骞忛敓锟�缂傚倸鍊风粈渚€藝閹峰本鎳岄梻浣告惈閻骞忛敓锟�闂傚倷娴囬崑鎰版偤閺冨牆鍨傞柡澶嬶紩瑜版帗鏅搁柨鐕傛嫹闂傚倷鐒﹂惇褰掑磹閺嶎厹鈧啴宕卞▎鎰幑闂佽法鍣﹂幏锟�闂傚倷娴囬崑鎰版偤閺冨牆鍨傞梺顒€绉撮拑鐔兼煥閻曞倹瀚�闂傚倷绀侀幖顐﹀磹閸濄儳绀婂┑鐘插€甸弸鏍煥閻曞倹瀚�闂備浇宕甸崰鎰版偡閵夈儙娑樷攽鐎c劉鍋撻崒鐐存櫢闁跨噦鎷�缂傚倸鍊风粈渚€鎯夐懖鈺傚床婵犻潧鐗忕粈濠囨煥閻曞倹瀚�闂傚倷绀侀幉锟犲礉閺囥垹绠犻柟鏉垮簻缂嶆牠鏌ㄩ悤鍌涘婵犵數濮伴崹濂稿春閺嶎厽鍋嬫繝濠傜墳缂嶆牠鏌ㄩ悤鍌涘婵犵數濮烽。浠嬪焵椤掑啯鐝€瑰憡绻冮妵鍕敃椤掍礁顏�闂傚倷鐒﹂惇褰掑垂娴犲瑤澶愬箻娴兼瑧绋忛梺璺ㄥ櫐閹凤拷闂傚倷绀侀幉锟犳偡鏉堚晝绀婇柍褜鍓熼弻娑橆潨閸喎顏�闂傚倷绀侀幗婊勬叏閹绢啟鍥焼瀹ュ繒绋忛梺璺ㄥ櫐閹凤拷 婵犳鍠楀畷鍧楀幢濡も偓閹偤姊虹粙搴撳悍闁瑰嚖鎷�闂傚倷鐒﹀鎸庣閿濆纾婚柟鏉垮簻缂嶆牠鏌ㄩ悤鍌涘闂傚倷绀侀崥瀣熆濡厧顥氭い鎿冩緛缂嶆牠鏌ㄩ悤鍌涘闂傚倷鑳舵灙婵﹫绠戦埢鏃堝即椤喚绋忛梺璺ㄥ櫐閹凤拷闂傚倷娴囨竟鍫焊濞嗘劖鍙忓Δ锝呭暙绾惧潡鏌ㄩ悤鍌涘濠电姷鏁搁崑娑⑺囬鐐村殣妞ゆ牗绮庣粈鍕煥閻曞倹瀚�闂傚倷鑳堕崢褍顕i崜浣瑰床闁糕剝绋戠壕鍧楁煥閻曞倹瀚�闂傚倷鑳堕崢褍顕i崜浣虹煓闁哄稁鍘肩壕濠氭煥閻曞倹瀚�婵犲痉鏉库偓妤佹叏娴兼潙绀夐幖鎼厜缂嶆牠鏌ㄩ悤鍌涘缂傚倸鍊峰鎺楁嚄閸洖纾婚柣鏂挎惈閸ㄦ繈鏌ㄩ悤鍌涘闂傚倷绀侀幉锛勭矙閹捐鍌ㄧ憸鏃堢嵁閸℃稒鏅搁柨鐕傛嫹闂傚倷鐒﹀鍧楁偂閸儱绐楁繛鎴欏灩绾惧鏌ㄩ悤鍌涘闂傚倷娴囨竟鍫焊椤忓嫧鏋栭柡鍥╁€i敐澶嬫櫢闁跨噦鎷�缂傚倸鍊搁崐绋棵洪妶鍡╂闁归棿绶¢弫濠囨煥閻曞倹瀚�婵犵數鍎戠徊钘壝洪敂鐐床闁稿本绋撻々鐑芥煥閻曞倹瀚�闂佽娴烽崑锝夊磹濞戞ǚ鏋栨繛鎴欏焺閺佸鏌ㄩ悤鍌涘闂傚倸饪撮崑鍕洪妶澶婄柈闁规儼妫勭粈鍫ユ煥閻曞倹瀚�
闂備礁鎼ˇ顐﹀疾濠婂牆钃熼柕濞垮剭濞差亜鍐€闁靛⿵绲肩花濠氭⒑閸撴彃浜濇繛鍙夌墵瀹曟繈鏁撻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