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医家根据病情需要,药性特点和用药法则,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合用称为“配伍”,从而达到增强药物的疗效,调节药物的偏性,减低毒性或副作用的目的。中药配伍原则有以下七种。
一、单行 指用针对性强的单味药治病即能获得满意疗效。如独参汤只用人参味煎取浓汁,专补元气,救阴以挽阳;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肺热咯血。
二、相须 指两种以上功用相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相互增加疗效。如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作用;黄连和连翘同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菌力比单用黄连增强6倍以上。
三、相使 即某些共性药物配伍,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效。如黄芪与茯苓配伍,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
四、相畏 即一种药物制约另一种药物性能或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毒性、烈性。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故此两种药畏生姜。四逆汤中附子的毒性仅为单用附子毒性的1/4。《药性赋》中载有“十九畏歌”,说的就是这些药相畏。
五,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够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的毒性。如四逆汤中的附子,强心成分为消旋去甲乌药碱,如单煎有一定的毒性,方中配伍干姜、甘草同煎,既降低了附子的毒性,又增强了附子的强心作用。
六、相恶 即一种药物的功效能被另一种药物削弱或破坏,或两者的功效均降低或丧失,在药效上产生拮抗作用。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在白虎加人参汤中,知母和人参都有降血糖作用,但两药合用却使降血糖的作用减弱,甚至消失。
七、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增强副作用。《药性赋》中载有“十八反歌诀”,载明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芨反乌头;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沙参、苦参、丹参等诸参及细辛、白芍反藜芦等。 (副主任中药师 韩德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