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亲子鉴定的要求,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1000多年前,世界上第一部法医著作,我国宋代法医学家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中就有关于子女认领父母遗骨的记载,认为子女血滴在父母骸骨上,如“血沁入骨”,则为其父母,“血不入骨”则无血缘关系。这样的认亲不但不洗冤,反而更会造成冤假错案。孩子不一定与父母同一个血型,因而血滴在一起会发生凝集,如因此而判为无亲缘关系,岂不“冤枉哉”?
而我国真正的科学的亲子鉴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的鉴定方法主要依靠验血型,但血型鉴定有其先天不足。因为,常用的ABO血型只有A、B、O和AB型,平均4人以上就会出现重复。因此,只能得出排除的结论,而不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如父母都是O型血,被检查的小孩是其他血型,就可排除是该父母的亲生子;即使被检小孩也是O型,也不能肯定小孩就是该父母所生,因为同一时辰出生的O型小孩就不知多少。再说,血型鉴定材料是蛋白质,而蛋白质容易变质;且对鉴定材料要求较高,取量样又多,如果当事人一方已死亡,就难以取材。
随着血型系统的不断发现,亲子鉴定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可以达到认定水平。如近年来人们发现不仅红细胞具有不同型别,白细胞和各种组织细胞表面上有更复杂的型别,我们称之为人类白细胞抗原(HLA)型别。HLA型别不像红细胞血型只有4种。现已发现HLA抗原有148种之多,它们又分成7个系列。7个系列的148种抗原互相搭配,就会形成数以亿计的HLA型别。HLA好像人的“百家姓”,各个HLA系列的排列组合,又好像人的无数的名字,人同名又同姓者很少见,同样的道理,HLA完全相同者,除了双胞胎外,几乎不大可能。所以利用HLA鉴定亲子关系远比利用ABO血型鉴定准确得多。
1985年,一名叫加纳的小男孩向英国有关部门提出其母亲是英国人而要求移民,但该女子已死亡。医学家应用DNA技术,将小男孩的DNA与其姨妈进行比对,认定这名小孩确系孩女子所生,小男孩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这是首例DNA鉴定拨开了血缘迷雾。
所谓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缩写,是人类遗传基因密码。十几年来,亲子鉴定技术越来越简便,结果越来越准确。因此,它也被称为DNA指纹鉴定技术。但其精确度远超过我们的指纹,因为它能使我们从中了解家族中的血缘关系,甚至民族的起源和变迁。一个人的外表可以因整容而改变,然而一个人的基因是不可能全部更换的。因次,DNA指纹图谱可谓是现今最精确的身份证明。
DNA鉴定结果十分准确,主要是因为:1.每个人具有的遗传物质DNA都具有惟一性,就像指纹一样互不相同;2.每个人细胞核的DNA都来自父母双方,如果父亲的两条基因和母亲的两条基因各找到一条与孩子相同的基因,就证明了他们之间存在着亲子关系。而且,每一个人不同组织中细胞含有的DNA都相同,因此DNA鉴定取材十分方便,只要人体一滴血、一滴精液,一根带毛囊的头发或是米粒大的人体组织即可进行鉴定。DNA检验结果精确度极高,其误差率仅为30亿分之一。因此,DNA鉴定成了“打拐”利器,是自已亲生的“跑”不了,不是自己亲生的“拐”不到。
DNA技术应用比较广泛,除亲子鉴定以及刑事案件侦破外,主要用于空难,爆炸等大型事故现场的身份鉴别。现在DNA亲子鉴定已涉及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个人要求作DNA亲子鉴定也日益增多。这里必须提醒的是,个人做亲子鉴定应先到当地司法部门办理委托手续,然后到指定的权威部门去做,并由专家负责解释鉴定结果,切勿随意滥做。如果鉴定技术不过硬,万一有错,必定会严重地伤害被鉴定家庭。同时DNA鉴定也不是万能的,如果被鉴定者的遗体或遗体碎片被烧焦,DNA鉴定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