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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在确保中医药基本建设

  2010年起,浙江省桐庐县在确保中医药基本建设和正常事业经费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设立每年投入100万元中医事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滚筹使用”,用于补助中医药科研、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乡镇卫生院增设中医诊疗科室和科目、中医药人才引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创建中医药服务进社区(农村)示范单位、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7大类项目。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中医事业专项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成功后可获得财政核定的项目经费。

  同时,以各项资金为支撑,实施中医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此举促使该县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先后完成中医药科研、中医师承教育、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共达50余项,有力提升了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该县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

  桐庐县的基本做法为:首先,政府切实加大对中医药项目建设的必要投入。并要求“大投入要有大产出”,为此,制订实施《桐庐县中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核心内容为用好管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采取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形式,使得引导和扶持中医事业的发展落到各个项目的实处。

  据了解,桐庐县由政府财政支撑实施中医发展目标管理,旨在使财政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由以往的“输血型”为主逐步向“造血型”为主转变。

  业内人士认为,桐庐县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

  一是创新了中医药经费补助办法。过去,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中医经费的补助,往往是“普降细雨”,或是“按人头分馒头”,而且过多考虑“输血”,而忽视“造血”,投入与产出脱节,投入增加了仍然激发不起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扩大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桐庐县的实践表明,政府财政扶持农村中医药事业,光“输血”补助不够,主要应促使增强“造血”功能。该县桐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是在“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县级示范单位创建项目”引领下,3年来累计得到项目补助共80余万元,有了这笔项目经费才使该中心创建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中医康复区,促使中医药服务量和业务收入连续两年分别翻一番。

  二是达到了扶持中医药工作量化细化。桐庐县设中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实行项目补助的《管理办法》规定,对7大类中医发展按量化细化要求,每年由县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以此作为项目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如对中医药科研、中医药人才引进的培养项目,分别按确定立项和通过验收两个阶段,每个阶段补拨项目经费50%,对获得科技创新的予以追加补助;乡镇卫生院每增加一个中医诊疗科室,5年内给予每年2万元补助;中医服务进社区,适宜技术推广等都有量化指标和考核细则,通过考核的予以定额补助;中医师承教育项目结束后,师承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出师考核合格证书,才能对师徒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是实施了发展中医药“多劳多补”。桐庐县的中医发展专项资金,不是搞“大锅饭”式补助,而是谁立项谁干事补给谁,做到“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专项资金实行项目补助,通过申报、会审、立项、公示、拨付等程序进行。首先,项目单位需递交中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等相关材料;接着,由县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会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在县内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立项,报县财政部门按具体补助办法实行补助。中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和阳光操作。

  四是体现政府购买中医药服务。桐庐县设中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通过实施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大大提升了该县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使得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更好的中医药“简便验廉”服务。该县中医院和不少乡镇卫生院,近年来中医药诊疗量每年以两位数显著增加,这被业内人士称为财政加大中医药“造血型”投入,促进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从而使中医药业务越来越兴旺,这是政府出钱购买中医药服务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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