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老之学,四学合一。四学者,文字、音韵、考据、训诂……钱老师承宗达,传承乾嘉,终成大家。”3月17日,在北京举办的钱超尘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上,全国专家学者研讨钱超尘的学术贡献。
被誉为“国学大家,杏林鸿儒”的著名中医训诂学家、中医文献学专家钱超尘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医史文献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专家。他早年师从古汉语专家陆宗达教授,学习以《说文解字》为核心的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考据学,成为乾嘉学派正统传人。几十年来钱超尘以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目录学和考据学等作为研究中医古籍的手段,在中医文献研究及中医经典著作的语言研究方面开拓出诸多新领域,尤其是开创了中医训诂学,在中医古籍的版本考据、古音研究等方面填补了多项空白,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医古籍相关学科的传承与普及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了中医文献研究工作,为中医学发展作重要贡献。
为传承和研究钱超尘学术思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成立了钱超尘人文学术传承工作室,是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中第一个人文学术传承工作室。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师带徒”学术传承班,钱超尘收弟子十余位,传承其学术思想。
研讨会召开期间,正值钱超尘教授八十寿辰,与会代表、弟子纷纷表示祝贺,邓铁涛、朱良春、颜正华、程莘农等近十位国医大师及专家发来贺词。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钱超尘人文学术传承工作室编写的《国学大家 杏林鸿儒》寿诞志庆集成为学生弟子们的贺礼。研讨会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钱超尘人文学术传承工作室和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主办。
3月13日,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杏林新星和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项目”在上海龙华医院启动。
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立项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此次共有100名医生入选“杏林新星”培养计划,40位医生入选“高级中西医结合”培养计划。上海龙华医院作为承办单位,专门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方案。该院入选“杏林新星”培养计划的有5人,入选“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计划”的有8人。
3月10日,湖南省第三批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在长沙举行。
国家中药资源普查专家组组长黄璐琦,代表国家中药资源普查专家组要求项目县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注重样方调查和样带调查相结合,重视样带调查在种类调查中的关键作用;加强普查成果转化,加快《中国中药资源大典》地方卷编纂工作,编纂地方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将普查成果转化为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发展的助力;严格把关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大力提高标本鉴定的准确率,强力推进监测体系建设。
近日,陕西中医学院和海南三亚市中医医院签署协议,将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携手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此次合作是我国南北中医药界一次重要的跨地域合作,双方将通过资源共享和发挥各自优势,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健康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根据协议,陕西中医学院在三亚市中医医院建立教学医院暨张学文国医大师三亚工作站。同时,双方也通过三亚市中医医院搭建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平台,共同拓展中医药海外影响力,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日前,2015年度黑龙江省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中医药毕业生工作启动。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省此次为944个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000名,中医药院校毕业生约占总招聘人数30%左右。
为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应聘,黑龙江省公布了相关政策:聘任人员作为政府雇员,将与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的县卫生局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绩效工资和省政府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别设立的岗位津贴。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同时,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该省还规定,聘用人员满3年服务合同期满后,如考取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将纳入事业编制。
此次招聘为黑龙江省实施3年为乡镇卫生院补充医学院校毕业生3000名计划的第二轮。2014年首轮共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155名,其中中医药院校毕业生388名。
深入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医院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医类医院要广泛应用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优化中医护理方案,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
通知提出,中医类医院要广泛应用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优化中医护理方案,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增强中医护理服务能力,充分体现中医护理特色优势。医院要落实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规范护理行为。责任护士要对患者实施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注重用药、检查、手术前后注意事项及疾病相关知识等指导,并能体现专科特色。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同时,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