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会在京主办了首届中医药的国际化论坛,13位外交家与11个省市的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围绕“交流互鉴、人类共享,建设健康命运共同体”主题探讨中医药国际化,聚焦中医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前外交部部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会名誉会长李肇星,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何亚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分会主任委员、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瑞典大使、外交部翻译室主任陈明明,国医大师颜正华等出席。
李肇星指出,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应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其中,“中医外交”将对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全世界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一带一路”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需要中医药的参与。
何亚非表示,中医药国际化的优势是中华文化的吸引力,是中华文化的本身。中医药既是海外侨胞的谋生手段,也是为侨胞和当地人民健康保健服务的重要平台,中医药国际化必须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公共外交紧密结合。国务院侨办将继续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的魅力,持续推进中医关怀计划,推动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
王志勇就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开放理念贯穿于中医药海外发展全过程,推动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发展举措的更新。二是协调内外联动,积极发展国外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发展国内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推动中医科技创新,吸引境外的消费投资技术理念与合作。三是不断创新并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着力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四是坚持合作共赢,平等开放地开展中医药与传统医学的交流合作,与各国传统医学、现代医学一道承担起维护和增进各国人民健康的责任,打造中医药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五是推动项目建设,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的沟通磋商,争取各方支持,在中医医疗保健教育,民族医药合作等领域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研究启动一批示范性强,针对性强的重大项目。
陈明明表示,目前分会已完成了《“新形势下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化的战略规划与行动纲要”建议》,明确了在中医药国际化工作的目标任务、行动路径,下一步将致力于把分会打造成为“中医外交”的主渠道、中医药国际化的主推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许志仁,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彭龙,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李家忠、周晓沛等13位外交家以及吉林、山东、北京、甘肃、云南等地中医药管理局主管领导出席,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凯主持分论坛。
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 提出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以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提升规模、品质和效益。明确要求,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产品。
《指导意见》是我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政策性文件,包含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等10项主要任务。在健康服务中,明确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产品,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
《指导意见》要求,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文化、健康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支持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发展,培育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