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吉林省通化市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获得地方政府批准,这是吉林省首个地市级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到2015年底,通化大健康产业布局全面展开,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100亿元。医药高新区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7个。为进一步推动通化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通化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医药发展的意见》,制定通化市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政策引导 制度保障
为保障方案落实,通化市建立中医药试验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委、办、局领导为成员的通化市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试验区建设全面工作。方案将实验区建设发展目标确定为:通过试验区建设,完善中医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中的独特功效。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文化产业等新业态发展。加强中药道地药材保护,完善中药材集约化,规范化种植,力争在现有种植规模基础上再翻一番。
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涉及到的10个政府部门,抓住国家振兴中医药发展难得的战略机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引导,通过试验区建设,探索化解制约中医药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机制瓶颈,形成示范,为吉林省中医药快速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龙头引领 建设标准化
出台中医药人才引进政策,给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充分的用人自主权,确保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强化中医医院科研领军人才的培养和高端人才的引进,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制定基层人才引进倾斜政策,注重实际,放宽真中医、能中医年龄、学历等招聘条件。落实招聘引进中医药人员待遇各项政策。完善中医药人员的“县招乡用”办法。强化中医师承教育,加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
出台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倾斜政策,增加中成药报销品种,扩大适宜技术报销范围,将亚健康调理、中医保健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出台中药材种植销售优惠政策,鼓励药农自愿组建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
在服务网络建设上,“十三五”期间要完成市中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形成龙头引领。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等医疗机构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建设标准化中药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除在门诊设置中医科、针灸科外,在住院部还要设立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5%的中医床位,建立施行中医师会诊和查房制度。
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标准化中药房。100%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中医科,在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全力推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长白山道地药材保护工程,扩大无公害中药材种植规模。在集安市、通化县、柳河县、辉南县分别设立“长白山道地药材保护区”并出台保护区相关政策。发展中药材种植。在2015年基础上,争取种植面积翻一番达到100万亩,增加种植品种,提高药材产量,2016年争取药材产量达到10万吨。
整合资源 拓展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机构。扶持知名中医开办养生堂、中医馆、国医堂,扶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开办融入中医元素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医医院与社会办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签定中医康复、养生保健等合作协议,最大限度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优势资源,整合区域内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打造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整合院内制剂资源,充分发院内制剂作用。从中医院院内制剂中遴选10~20个品种,在全市医疗机构内推广使用。并将疗效确切,使用率高的制剂增补进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
政府将加大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保障各项补贴及时到位。并加大补贴资金监管,加大对试验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各成员单位将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完成相关优惠政策的出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为试验区建设打开绿色通道。(李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