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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医类卫技人员配备比例

随着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渐提升。2015年,宁波市社区、农村卫生机构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占诊疗总量24.46%,比5年前的17.04%猛增7.42个百分点,其增幅在浙江地市级中领先。
 
宁波市基层中医药服务得到跨越式发展,得益于该市从“十二五”起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培养项目》。这一项目制定实施之前,2009年由宁波市分管市长担任调研课题负责人,开展了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对策研究。调查结果发现,由于市场化的经济利益导向,加上中医强调传承和实践,中医人才成长周期长,一般中医类毕业生往往要经多年的临床实践积累才能成长,新招的中医专业毕业生不可能像西医那样能在医疗创收上“立竿见影”,因此,导致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招聘中医类毕业生的情况不容乐观,中医药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用不上”的现象突出。2008年,宁波全市143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西医师之比为1:10.8;平均1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才拥有1名中医。由于基层中医药人才严重缺乏,至2008年六年间全市社区、乡镇卫生机构设中医科的减少12.21%;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卫生站(室)减少了近20%。
 
调查表明,发展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关键要补齐中医药人才短板。2010年3月,宁波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把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宁波制定实施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培养项目》明确: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点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核心在人才,中医药优势的实现靠人才,要把补齐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的短板,放在事关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全局的战略地位。宁波的做法主要有:
 
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 为健全中医药发展的人才应用平台,宁波分为两步走:首先,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设备,能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创造条件开展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第二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平台基础升级。2014年起,创新开展街道、乡镇卫生机构相对独立的中医药诊疗场所规范化建设,至今,宁波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4%的乡镇院建成了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较浓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其中部分已达到星级中医药门诊(馆)建设标准。
 
新增中医药人才成长补助项目 宁波从尊重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特殊规律出发,2011年起,对新招本科及以上中医药毕业生的中医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由同级财政安排人才成长全额资助,此项“人头费”连续资助3年,主要用于上述毕业生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实践技能的强化培训。这一举措,调动了基层卫生机构招聘录用中医药专业毕业生的积极性,更好解决了中医类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为不断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提供了政策保障。此外,宁波各县(市、区)设立高层次中医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助,实施人才跨越式发展计划。
 
提高中医类卫技人员配备比例 宁波市规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中,要增加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卫技人员的录用比例,使基层卫生机构的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该市镇海区通过扩招中医药毕业生和多种形式培训,促使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卫技人员3年来翻一番,社区中医药服务“杂牌队伍”已被“正规军”替代。北仑区推出“中医人才强区计划”后,乡镇、街道卫生机构配备中医类别医生占医生总数的比例,从原先不足10%提高到25%以上。
 
创新中医药人才资源下沉机制 宁波从市到县(市、区)、从县(市、区)到乡镇(街道),采取托管办医、医疗机构和科室一对一帮扶、城区中医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下乡义诊带教等多种形式,力推中医药人才资源层层下沉。宁波所辖余姚市与辖区内10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共建“杏林医疗联合体”,其重头戏之一为培养壮大农村中医队伍,由中医院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卫生院签约,中医院选派临床经验丰富的中医专家为带教导师,卫生院各自确定中青年中医骨干为学员,一对一结成师徒关系,采取集中学习与在岗自学相结合,要求带教导师每周定期到相关卫生院坐诊,学员跟师习医;从师学员每周到带教导师单位随师抄方。这一“师带徒”培养周期为3年,结业后依据学员考绩对 师徒分别奖励。该市河姆渡镇卫生院一位中医师,虽为中医药大学毕业,但缺乏临床经验,原先每天门诊仅一二十号,经联合体组织“师带徒”学习3年后,该中医师业务技能大大提高,每天门诊增至100余人次。
 
宁波有的县(市、区)还对城乡中医药中青年人员实行“能上能下”轮岗制度。城乡新录用中医类毕业生三个统一:统一招录、统一培训和统一分配工作,具体由县域内中医院负责调配。
 
多渠道推进基层中医人才培养 宁波市明确,凡被评为各级名中医者,每3年应带教2—3名青年中医药人员,其中1名以上必须是社区、乡镇的人员,并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师承人员的所在单位(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中医药传承工作的积极性。该市各县(市、区)还连年招录农村社区岗位定向培养中医类本科生。还结合中医师跟师带徒特点,切实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到2015年,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西医知识培训率已达100%。
 
宁波的经验表明,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需要从政府层面提出“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设计与要求,并要多措并举务求落实。这一点,值得重视,可以为面临发展困境的基层中医药事业复制、借鉴。(章关春 褚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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