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是临床上应用极广的清热解毒中药,在山西省晋城市连翘不仅野生资源分布广泛,而且有着传统的人工种植基础和道地优势。近年来,该市制定了连翘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专项发展扶持办法,计划到2020年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优质连翘种植基地。
野生资源分布广泛,产销市场初步形成
连翘又名黄花条、连壳、青翘、落翘等,属木犀科连翘属落叶灌木,在我国主要分布于山西、河北、陕西、甘肃、宁夏、云南等省区。相关调查显示,连翘作为一种适应性极强的药用灌木植物,在山西省晋城市的阳城、沁水、陵川、泽州等县区分布十分广泛,野生资源较为丰富。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境内的野生连翘面积有20余万亩,连翘年总产量447万公斤,目前已建成中药材交易仓储物流中心,初步形成一定的产销市场和产业规模;计划到2020年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优质连翘种植基地。
由于连翘具有特殊的药理作用,是治疗感冒发热的首选药物,尽管野生连翘分布较多,但是产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人工种植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再加上种植成本低、易生长的特点,可作为推动山区百姓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另外,连翘还可作为绿化、美化的景观植物,特别是在春季开花时节,满山遍野黄色花朵,更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可为旅游业发展增添一道独特的景观。因此,大规模种植连翘,不仅可以满足国内外药用市场的需求,帮助山区农民脱贫致富,而且可以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兼得的绿色产业。
种植效益较高,开发前景广阔
据业内人士介绍,连翘栽培最佳密度为宜林荒山每亩200株(2米×1.66米),可与其他灌木树种混交栽植,平川地栽植密度为每亩400株,根据资料,在阳坡或半阳坡地段,新条萌发三年连翘单株产量可达0.2公斤,第八年进入盛果期,单株产量可达0.6公斤,每亩荒山初始产量可达40公斤,进入盛果期,每亩产量可达120公斤,按近三年连翘(老翘)平均价格15元/公斤计算,初果期每亩每年可收入600元,进入盛果期每亩可收1800元。如果能进行深加工的话,经济效益会倍增。
据了解,目前连翘除可作为清热解毒中药材入药外,通过深加工还可制成食品及美容养颜化妆品。如其提取物有抗菌、强心、利尿、保护心血管等作用,是双黄连口服液、双黄连粉针剂、清热解毒口服液、连草解热口服液、银翘解毒冲剂等中药制剂的主要原料;食用方面,连翘种子可提取食用油脂,是优良的木本粮油树种,连翘嫩芽还可加工茶叶;连翘的花及未熟的果实,有良好的杀菌、杀螨、养颜护肤作用,目前已作为主要原料用于许多化妆品、日用品的研发和生产中,因此,通过深加工开发更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出台扶持办法,加快基地建设
为了加快连翘产业基地建设,该市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扶持连翘规模种植业。根据《晋城市连翘发展扶持办法》,扶持对象是市域范围内当年新建的连翘育苗基地和连翘经济林5亩(含5亩)以上的农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村委会、国有林场及民营经济合作组织等,优先扶持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对象。
凡符合连翘育苗建设标准要求,面积在5亩以上的连翘育苗基地,市里按每亩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凡符合连翘灌木林建设标准要求,面积在5亩以上的,市里按照验收合格面积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各县(市、区)财政按不少于1:1的标准配套资金给予相应补助。根据产业发展规划,2015年该市连翘种植总面积将达到100万亩,到2020年达到150万亩。通过发展连翘产业,不仅可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可以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刘国信)
中药材作为特殊的经济作物,具有严格的道地性和对生态环境的选择性,环境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中药材质量的优劣,而药材品质优劣不仅直接影响药理药效和人体健康,而且涉及中药制剂的质量安全。土壤、气候条件、灌溉水源、空气质量等均是影响中药材质量的重要环境因素。
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平衡的生态环境被打破,正常的生物循环结构被打乱,环境恶化,气候反常,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严重,大量的重金属类污染物沉积于土壤或排入河流。气候的变化使动植物生长的适宜温度条件被打破,有效成分含量较低;空气污染使某些药材中的脂肪、糖类被氧化分解,使某些花叶类药材变色变味;水源污染导致生长中的动植物中毒死亡,使加工炮制后的药材霉菌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土壤污染使土壤酸碱度改变,肥力变薄,土壤中的重金属及微量元素含量比例失调,导致药物生长发育变异或失去药效;各种农药、化学除草剂、杀虫剂、化学肥料等的超量使用,导致中药材普遍存在农药、有害重金属含量超标。
制约和影响我国中药在国际市场中竞争力。究其原因,主要是环境污染引起的药材重金属含量超标、农药残留、种质质量较差等,加上欧美国家中草药产品的重金属、农药残留指标比国内严格得多,使得中药的“质”和“量”均不能满足国际标准的要求。而在国内,近年来中药安全事件也逐渐频发,中药材市场的伪品替代品日益增多、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现象严重。据报道2013年同仁堂、云南白药等9家著名中药品牌企业多达25种中药被抽检出超七成含农药残留;2014年台湾地区市售中药材检出禁用农药,50件抽测样品中,有21件、占总数42%的样品检出农药残留。因此环境因素导致的中药材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是影响中药质量、制约中药及其制剂成品走出国门的重要原因之一。质量优良、疗效稳定、安全高效是中药发挥其疗效的根本要求,也是进入国际市场的基本条件。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及生态平衡的破坏对中药质量的影响与危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研究和治理,提高中药质量,使其真正成为维护健康的重要战略资源,进一步提高中药材的国际竞争力,也为加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做出贡献。对此,提出建议如下:
加快制定中药资源保护法,多举并措加强中药资源环境保护
第一,加快制定专门的中药资源保护法。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国家中药资源保护法,并加强监督,严厉打击破坏药用植物资源及其生长环境的违法活动,加强和完善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和管理;各省辖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有利于资源利用、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法规条例及中药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第二,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完整的财政支持机制,采取多种途径,确保资源保护规划和措施的实施。第三,设立专门的国家中药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中药资源保护管理与经营使用的统一机制,使各级管理机构制定的政策与规定完全体现中药资源保护与发展、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利益结合的原则,避免市场需求与政策导向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以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抓手,从根本上提高中药质量
第一,各级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社会对资源保护的重视、理解、支持和参与。第二,形成系统有效的中药环境污染防治培训制度,提高中药企业、药材种植养殖户对中药环境污染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从业人员对环境保护和种植绿色药用植物重要性的认识。第三,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种植户之间逐渐建立联动促进配合机制。政府部门通过立法或出台规范性文件,附加“送科技下乡” 等行动,提高药农的环保意识和种植绿色药用植物的意识和技能;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应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提高中药材从业人员的素质,把好中药源头生产质量关;加强种植户和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学习种植绿色药用植物的技能,不断提高控制药用植物环境污染的意识。三方联动,相互支持配合,保证中药材原料的安全和高品质。
加强研究,建立规范化的药材污染控制措施
第一,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项基金,加强药材种植中污染物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建立高水平的中药污染物检测中心与高素质的检测队伍,积极开展控制污染物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控制微生物、农药、重金属等污染和残留的措施。第二,针对当前药材种植存在的有毒物质含量严重超标等问题,研究并实施无公害种植技术,加强对药用植物种植生产的科学化的管理,建立无公害药物保护技术体系。如在控制农药残留方面,一方面要认真做好低毒、低(无)残留农药的筛选,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控制有机农药的使用,实施无公害种植技术,特别加强生物源农药的研究和应用。
加强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建立中药材可持续发展体系
第一,加强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针对中药材对气候、环境生态、地域性的特殊要求,结合地质条件、土壤系统、环境气候、生物等环境生态因子对中药材生长发育、品质质量的效应影响规律,建立适宜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和药用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维护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制定全国药材道地生产规划。在全国中药材生产区划的基础上,系统总结道地药材的传统生产技术,结合优良新品种和无公害生产技术,通过合理区划和布局,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生长环境、农药及肥料的使用,基本形成全国药材生产的道地化,建立中药材可持续发展体系。
加强中药材质量标准研究
第一,加快修订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中药产品质量标准,建立药用植物的污染物残留允许标准,以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和交流的需要。加强药用植物被污染的调查和研究,参照国内外相关资料,结合临床实践,设置更加科学精确的环境污染物监控对象及限量指标。
第二,加强开展重金属、化肥农药残留在中药、中成药中的作用研究。从国家层面上组织专家成立研究小组,对标准检验品种和化肥、农药引起的新变异品种进行对比研究,确定不同存在状态的各种重金属和残留物的药理毒理作用,在严格的条件下获得有力的证据,制订出我国自己的、 有充分说服力的中药重金属质量标准,并力求得到国际认可,提高中药材的国际竞争力。(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