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辑录】
政法系统是国家的免疫系统,是营血卫气、祛邪扶正、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综合起来看,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辑自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键词语】
1.营血卫气:中医学名词。营、血、卫、气,都是人体生命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和动力之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阴”,指营血;“阳”,指卫气。《灵枢·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 营卫同出一源,都是水谷精气之所化,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内,具有营养作用;卫行脉外,具有捍卫功能。此喻政法系统应当具有的维护社会稳定、捍卫公平正义、保障国计民生的功能。
清代医家叶天士遵循《内经》《伤寒论》等经典理论原则,根据外感温热病发生发展的规律,总结出温热病的辨证方法,将温热病分为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血分证、心包证等多种证候,称为“卫气营血辨证”。
2.祛邪扶正:中医治则治法术语,即“扶正祛邪”,是中医治疗基本原则。扶正,是扶助、加强正气以抵御、消除邪气;祛邪,是驱逐、祛除邪气以恢复、保有正气。扶正是为了祛邪,“正盛邪自祛”;祛邪是为了扶正,“邪去正自安”。二者相辅相成,临床应根据正邪盛衰的具体情况,分清虚实的主次缓急,将 “扶正”与“祛邪”结合运用,或以扶正为主、祛邪为辅,或以祛邪为主、扶正为辅。应用的基本指向是:扶正用于虚证,祛邪用于实证,若虚实夹杂则扶正祛邪并用。应用的基本要求是:扶正不致留邪,祛邪不致伤正。
【解读释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讲话,用中西医学名词术语形象地界定了政法系统的地位是“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明确了政法系统的工作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归根结底,其落脚点是要依宪治国、依法治国。《韩非子·有度》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因此一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政法系统就是要焊接好这个笼子,使用好这个笼子,捍卫好这个笼子。
政法系统是“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是政法工作的“底气”。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政法系统是国家的免疫系统”,国家需要政法系统抵御各种歪风邪气对社会肌体的侵犯,维护和保持国内政风民风的洁净,也就是需要政法系统充当国家的“营血卫气”,为社会机体“祛邪扶正”。
这一定位崇高而坚实,使政法系统有了充实而坚强的底气。但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执法者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甚至以身试法,那就必然与这一定位背道而驰,也就必然丧失“底气”。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尊重政法系统、寄望政法系统、关注政法系统、严格要求政法系统是必然的诉求,同时又是“底气”的来源所在。政法系统自律严谨、依法执法,成为社会肌体的“营血卫气”,能为社会肌体“祛邪扶正”,广大人民群众就一定从尊重政法系统、寄望政法系统、关注政法系统、严格要求政法系统上升到信任政法系统、热爱政法系统、支持政法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政法系统就一定能够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所界定的“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的定位。诚如此,实乃党和国家之幸、社会之幸、人民之幸!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也就是政法工作的“底线”。众所周知,“稳定是福,动乱是祸。”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必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稳定,则经济发展,人民就获得实惠;社会动荡,则经济停滞,人民就遭受痛苦。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发展之需,又是群众之愿,更是执政之责,也正是政法工作的“底线”。发展与稳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基础;稳定促进发展,发展促成稳定;从根本上解决关键时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长期稳定,必须靠发展提供平台与路径;要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须靠长期稳定提供机遇和保障。而政法工作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正确理解“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与问题,通过“扶正”与“祛邪”相结合的办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扶正不致留邪,祛邪不致伤正”,牢牢坚守住这一“底线”。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也就是政法工作的“底色”。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系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曰:“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疆(强)。” 公道自在人心,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深深根植于民心的价值观,很多矛盾和问题,都是因其不公、不平丧失了正义而发生,如果不解决不公、不平的问题则正义难彰,单靠强力手段维稳,就如同运用“暴力疗法”治疗虚证,那就是“非治病而夺其命”。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形式上的社会稳定并不是真正的稳定,只有建立在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基础之上的社会稳定才是真正的稳定,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人民希望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积极惩治腐败和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人民希望加强权力监督,既要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过程中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利,更要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习近平总书记严格要求:“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四个“决不允许”就是要求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政法系统执法为民的“底色”。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也就是政法工作的“底蕴”。随着我国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政法工作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越来越广泛,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关联越来越密切。“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执政者和执法者必须明晓的至理。政法系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所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用法制反腐,打击各类影响社会安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等等,是祛邪扶正之举措,是神圣职责之当为,是人民安居乐业之必须,这就是政法工作的“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