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疾病之现象“证”以测知疾病之本质“病机”,是仲景的主要写作目的。
•仲景在解释了一次脉证所反映的病机后,便未必每一条都重复,而是改由通过脉证来代替病机论述,以训练医者的辨证思维能力。
•《伤寒论》中的“辨病脉证”是透过辨别各种疾病的现象以推知疾病本质,而今天之“辨证”则是指如何辨别各种“阶段性病机”。
近日,山东中医药大学张效霞先生与四川省乐山市中医医院刘方柏先生在“学术与临床版”关于“方证”问题争论得不可开交。对此,笔者有一些话想说,兹述如下。
“方证”的本义必须包含病机
“方证”一词,《伤寒论》中未见,《中医大辞典》中亦无载,1994年版《伤寒论研究大辞典》中说:“方证,又称‘汤证’‘药证’……主要是指经方所主治的典型病证。”
从字面上理解,“方证”首先是指“方”与“证”的关系,“方”显然指方剂,且尤指经方。关于“证”,《说文解字》云:“證,告也,从言登声;証,谏也,从言正声。《伤寒论》中的“证”当取“证”字这一古义,均指患者的不适感觉,且尤指问诊内容,系疾病之现象,类似于西医学“症状”的概念。
“方证”一词,看似只是将“方”与“证”连结起来,实际上包含了“病机”的概念。在仲景书中,虽无“病机”一词,但表示疾病原因之“因”字却出现40余次,同时,书中还有“病由”“病源”等词,以及其“序”中亦提到“见病知源”,均指明透过疾病之现象“证”以测知疾病之本质“病机”是仲景的主要写作目的。
“辨证论治”“方证”均为固定词组,其含义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而是要从中医的基础诊治理论来认识。例如“桂枝证”“柴胡证”,即指桂枝汤、柴胡汤所治之证,其中包含了病机的含义在内。
没有病机的“方证”是千年倒退
现今中医界提倡“方证”者,多只强调“方”与“证”二者,而忽视病机,主张见某些(某个)症状,即可处以某一经方、某一药物;或主张一方有数证、甚至一方一证、一药一证。
无病机的“方证”,是对仲景书的误读。虽然书中大部分条文均是先列脉证,后出主方,但在证与方之间,必须有病机作为桥梁。
《伤寒论》中,仲景使用了大量的病机术语,如“心下有水气”“营气不足,血少故也”“内外俱虚”“营弱卫强”“热结膀胱”等……除这些病机短句外,更有一些仔细的论述,如《伤寒论》第97条:“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又如《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第8条:“妇人之病,因虚、积冷、结气,为诸经水断绝,至有历年,血寒积结,胞门寒伤,经络凝坚……”亦是深入讨论整个发病过程的病机。
事实上,仲景的写作风格特殊,当他解释了一次脉证所反映的病机后,便未必每一条都重复,而是改由通过脉证来代替病机论述,目的是训练医者的辨证思维能力。
常有主张“方证”的医者基于《伤寒论》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指出可以见到一证即用某方,认为这是“方证”的依据。其实,句中并非是说小柴胡汤“但见一证”便可以诊断使用,而是首先指出,需要有“伤寒”或“中风”的前提,意指在太阳病的过程中,若出现了柴胡证,在此时即使只见到“柴胡证”的一证,亦表示邪气已入里,故可选用小柴胡汤——并非“但见一证”便可诊断,仍需要他证依据及病机分析。xxmy.com若忽略此节,便易致偾事,日本的“小柴胡汤事件”便是明证。
无病机“方证”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医发展的极大倒退。这种“方证”思想听起来好像很时髦,但只要抽出身来看,便明其误。试想,使用经方,如果我们连“六经”三阴三阳病的病机理论都没弄清楚,断然是连“入门”都称不上,倒退到了几千年前未有中医经典时的水平。
“阶段性病机”的方证是一错再错
从五版教材《中医基础理论》开始,便将“证”解释为“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由于这种对于“证”的新解释写入了教材之中,影响深远,致使现代中医往往以这种“证”的概念,望文生义地理解“方证”,并产生了一种新的“方证”观。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缺乏历史观的误解。
其实,这种新的“证”的概念,与自古以来“证”的概念截然相反。古之“证”,是指疾病之现象而言,指临床表现;今之“证”,指疾病之本质而言,指某阶段的病机。两者一表一里,现象与本质完全相反,导致今日中医界经常混淆了“辨证”为何。
《伤寒论》中的“辨病脉证”,是指透过辨别各种疾病的现象,以推知疾病本质;若为今天之“辨证”,则是指如何辨别各种“阶段性病机”,是将病机、证型区别而言,而非讨论现象的鉴别。
将证是“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这句话拆开分析,“病理”本是西医学术语,中医传统上即是“病机”;而“某一阶段”则是相对于“全过程”。但从中医理论来看,无论在临床上所看到的病人,抑或是在理论上对各种疾病的认识,皆无法看到“全过程的病理概括”。最简单的如感冒这一疾病,没有一个中医能够说清楚整个感冒的全过程病机,我们亦无法从一开始就判断感冒的发生、发展、预后、转归如何。“某一阶段”实际上是一句空话——从中医角度讲,所有的病机都只能是阶段性病机,因此我们可以直接地说“证即病机”。
按理说,在需要辨别“病机的证”之前,也必须辨别“现象的证”,但现代中医的“证”又与传统中医的病机概念有别,导致现代中医的“辨证”可以跳过现象。在错误的“证”的观念之下理解“方证”,只能一错再错,无法对“方证”得出正确的理解。若以这种新的“证”概念去理解“方证”,看似包含了病机在内,实际上依然是把病机的概念丢弃,认为“方证”只是针对一种病之下的细分分类,而不需要对每一种疾病现象作出仔细诊察分析,故有违经典“见病知源”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