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陕甘宁边区成立了一个民办公助、具有合作医疗雏形的机构——陕甘宁边区大众卫生合作社。
群众要求 民办公助
1944年春,延安地区一度流行伤寒、回归热,市区附近死亡了240多人。疫病蔓延,来势凶猛,得病不看,三四天内便亡故;有的甚至早上得病,晚上就死,不及治疗而死的很多。另外,牲畜病死的也很多,全市死牛、驴、骡、马、猪、羊897头,鸡死6575只。一时间,形势紧张,群众更是惊慌异常,因迷信习惯,以为是神鬼作祟,或求神问卦,或设坛招魂,巫婆神汉又趁机猖獗起来,到处招摇撞骗,误人性命。
延安市政府一面紧急动员所有中西医生,组织医疗队深入民间,进行研究治疗;一面普遍展开了反巫神斗争,提倡清洁卫生运动。群众病人经医疗队抢救治愈的很多,遂一反过去的迷信巫神,转而相信医药。但医生下乡,因人数有限及各种困难,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且一般群众又不习惯住医院,于是群众一致写信要求建立一种更便于大众的医疗机构。
延安市政府十分重视群众的呼声,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委托大众合作社(商业性质的供销机构)负责筹建,以适应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1944年5月5日,延安市抗联和延安市南区公署共同邀请群众代表,在市商会举行“卫生合作社”发起人会议。到会20余人,大家一致赞同发起筹办,并讨论了股金征求、卫生宣传和社址、医生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大众合作社首先提出投资百万元,并让出地方作为社址;保健药社也投资百万元药材,并派一位中医来应诊;选举了王克温、冀金贵为筹备委员会正、副主任。延安商会会长王克温在商务会议上传达“卫生合作社”创办消息时,到会71户商家,当场入股的就有69户,不到1小时便募集了87万元股金。
大众卫生合作社的成立,得到了各方面的关照与帮助。李富春曾亲自写信帮助募捐,市、区、乡各级政府都给予大力协助;中央卫生处、边区卫生处、晋绥联防军卫生部、西北局、西北药材庄等,赠送了100万元以上的药材;吴玉章捐赠多年保存的石药臼子,孙永富捐出盛药的玻璃瓶子,赵方赠给称药的戥子。经过紧张筹备,大众卫生合作社于1944年5月25日举行成立大会,到会代表3000余人(《医药卫生的模范》)。中共延安市委送了一幅彩绸,上边写着:“保障人财两旺”,这正是群众自己的深切愿望。在合作社的门首悬着一幅横匾,上面写着:“大众卫生合作社”,底下是“中西医联合诊疗所”,两边并排着为群众服务的事项(《救入的合作》)。
在政府与群众的支持与拥护下,这一民办公助的卫生合作社就在边区城乡各地广泛建立起来,总社设在延安新市场沟口大众合作社内。到1946年时,共有医药合作社43个、兽医社2个。于是,整个边区自上而下形成了中央系统、军委系统和边区系统为主干,边区所属的民办公助性质的保健药社、国医研究会、卫生合作社、中西医药研究会等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健全、灵活的医疗网络。
中西合作,人兽并治
大众卫生合作社采取“中西合作,人兽并治”的方针,各分社的规模因地而异,大小不一,但均设有中医、西医、兽医三个门诊和中西药房,聘请当地的中、西医参加工作,诊治疾病,“采取中西医合作的形式,无论中医或西医在诊病时,都要询问一下病者是否日前看过病,如是同类病症就请原来主治的那个医生,没有看过的就由群众任意挑选。至于病者买药,也可以随意到他们所认为可靠的药铺去,不一定要在卫生合作社买”(《救人的合作》)。
由于看病不受时间限制,随到随诊,看病免费,药价低廉,除常驻医生(中医崔大成1人,西医邵达、陈子熙2人,兽医张自明1人)外,还“聘请了国医研究会七名名医轮流到社内施诊,请延大小儿科大夫在每星期一、三、五到社内应诊。病稍重的,由几位医生会诊”(《医药卫生的模范》),所以卫生合作社一建立,就受到边区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至1944年7月底,西医门诊1813人次(男1000人,女407人,小孩406人),中医门诊1798人次(男988人,女340人,小孩470人),中西医共出诊195人,兽医自7月25日增设时起,两个星期共治疗骡、马、牛96头。
1944年6月26日,大众卫生合作社在新市场剧楼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到会400余人,报告了一个月来的工作,并通过了合作社的简章,强调了“为社会服务,方便群众治疗,使百姓达‘人财两旺’,教育群众注意防疫、保健,消除传染疾病,以使多从事生产”的宗旨(《医药卫生的模范》)。
大众卫生合作社还采取了“积极的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业务方针(《延安市半年来的群众卫生工作》),在每次区、乡召开的会议上,都派人参加,宣传和普及卫生知识;各地卫生合作社,除日常门诊外,在扑灭流行性疾病、推广新法接生、宣传卫生知识并指导群众卫生运动的开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还出版《卫生周刊》,为群众种牛痘、预防注射等。
此外,为了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改善边区的医疗卫生水平,大众卫生合作社于1944年9月开办卫生夜校,有学生35人,系商店学徒与附近居民,每晚学习两小时。同时还招收女生开办助产训练班,搜集民间验方加以研究,并为卫生署配制药方,用以防治疾病(《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史稿》)。
合作医疗,雏形已备
大众卫生合作社创办的目的,在于解决群众的医疗困难,同时还要破除迷信,反对巫神;提倡科学,治病救人。凡向卫生合作社入股的,都是该社社员,社员除按股分红外,并享有下列的权利:社员得享受特别诊疗疾病之权利;社员买药给以九折优待,赤贫的社员,可酌量给以赊账或免费;社员如患重病不能前往门诊者,该社医生当按时间之先后予以出诊;社员如需住院者,由该社负责介绍。社员没有一定名额,股金分大、小两种,每小股为一千元,每大股为一万元(《救入的合作》)。截至1944年7月底,已有社员1148名(学校、机关等团体会员仅190名),收到股金10400000元,其中群众股金占68.7%,并采取了其他灵活多样的入股方式:
实物入股,如新市乡居民以医药用品(筛药的箩和药罐)折价入股,前三义合掌柜张庭珠拿了切药刀入股;人工入股,如晁建勋为合作社刻图章、赵占秀为合作社印股票、木工范启明及工人劳动英雄郝作明为合作社做工应得工资,全部入为股金;药品入股,学校、机关等团体会员多采用这种形式,群众王守卿将其保存的药针,折价15000元作了股金。真正做到了“有钱出钱,有工出工,有药出药,大家动手,卫生合作”(《医药卫生的模范》)。
大众卫生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虽然有别于后来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合作医疗,但却为我国集体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建立与发展积累了经验。1959年11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在山西省稷山县召开,会议总结了陕甘宁边区大众卫生合作社和山西省高平县开展合作医疗的经验,并决定在全国推广。此后,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随合作化运动得到快速推行,到20世纪70年代曾一度覆盖了95%的农村人口。
总之,大众卫生合作社不仅在抗日战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而且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医疗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