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养生保健>中医理论>正文

海外中医人的角度看中医药发展概况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倡议以来,中医药事业发展受到来自国际、国内两方面的关注。特别是2015年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以后,中东欧国家迎来了前所未有的中医药发展新机遇[1]。
笔者作为匈牙利中医药发展的亲历者和践行者,从海外中医人的角度,就把握“一带一路”契机、推动中医药在中东欧国家发展提出自己的战略思考。
 
1中东欧16国中医药概况
 
从整体上看,中东欧中医药的发展历史及规模远不及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比不上西欧如英国、法国、荷兰等国家。但是,近年来中东欧中医药的发展呈上升之势,个别国家如匈牙利、捷克等国发展迅猛,成果斐然,令业界瞩目。这无疑是中国政府“一带一路”战略所带来的好势头。
率先中医立法之国——匈牙利
匈牙利中医药发展在中东欧16国中无疑处于领头羊地位,其标志是两个“第一”:第一个与中国政府签署“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的国家;第一个在欧洲实现中医立法的国家。近年来,在中匈两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以及匈牙利中医团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匈牙利中医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09年经匈牙利教育部批准,两国高校合作办学,中医教育被纳入到匈牙利高等教育体系[2]。2014年2月12日,在中国总理李克强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共同见证下,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原卫生部)在北京签署《中医药领域合作意向书》。2015年6月6日,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同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部长西亚尔托代表两国政府签署关于双方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匈牙利成为第一个同中国签署此类合作文件的欧洲国家。2015年9月19日,在匈牙利国会通过中医立法基础上,匈牙利人力资源部颁布的中医法案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匈牙利成为欧洲第一个实现中医立法的国家[3]。

率先建立中医中心之国——捷克
中医药在20世纪60~80年代进入捷克,当时在捷克医学院校给研究生开设有3周的中医药课程。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捷克中医药发展较快,双方大学及医院建立合作关系。2015年12月,北京同仁堂中医门店在捷克布拉格开业。2015年6月捷克赫拉德茨-克拉洛维大学附属医院的中医中心正式成立,这是中东欧地区首家由两国政府支持的中医机构。捷克没有专门针对中医药的法规,中医从业人员在捷克不能取得合法的独立行医资格,只能挂靠在捷克医生诊所名下。捷克医生可以应用一些中医药的方法为病人服务,但中药只能作为保健食品使用。捷克有近百家中医诊所,主要提供针灸、按摩等康复性治疗[4]。

中医药深入普及之国——波兰、罗马尼亚
波兰  波兰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使用针灸疗法,到80年代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中医针灸疗法在波兰已经非常普及和深入。该国目前未有针对中医药的专门立法,但是有利用草药和针灸疗法的传统,主要是作为“补充和替代医疗”手段。约有70,000名补充和替代医疗从业者。
波兰主要有两个中医药行业组织,波兰中医药协会(Polish Socie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和波兰针灸协会(Polish Acupuncture Society)。波兰针灸协会自20世纪80年代起多次举办针灸培训班,并聘请中国针灸专家前往波兰讲学和参加学术会议。波兰弗罗茨瓦夫医科大学与中国中医药大学合作建立中医药研究中心,从事中医药联合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5]。2014年7月,甘肃省中医药代表团访问波兰,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达成初步协议,探索在波兰合作成立中医中心和教育培训机构方面的合作。
罗马尼亚  罗马尼亚是针灸传入欧洲以来最早使用针灸疗法的国家之一。但对针灸的兴趣的增加却是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Brain(1910—1965年)是罗马尼亚医学界的杰出的科学家,由于他的努力,使针灸得以迅速进入罗马尼亚。1958年,针灸作为一种正式的替代医学疗法被“卫生部科学委员会”承认,针灸疗法可以在官方正式的医疗实践中使用。据统计目前该国已有千余名运用针灸治病的医师。罗马尼亚的中医学会可以审批针灸许可[6]。
中医药接受程度较高之国——保加利亚、爱沙尼亚、马其顿
保加利亚  大部分保加利亚居民都对中医中药很感兴趣,并愿意接受中医、针灸治疗。1991年在索菲亚成立了“中国中医治疗中心”,是天津中医学院与保加利亚“巴尔干叉车公司”合作创办的。我国的中成药与保健品在保加利亚药店、食品店、化妆品店均有销售[7]。
爱沙尼亚  爱沙尼亚总统夫人伊芙琳·伊尔韦斯一行于2015年9月专程访问北京中药大学,参观了该校中药学院、国医堂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药博物馆。据悉,伊芙琳·伊尔韦斯夫人曾就读于爱沙尼亚塔尔图大学医学专业,多年来,对中医药兴趣浓厚。伊芙琳还饶有兴趣地体验了针灸疗法[8]。
马其顿  2013年10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会见来访的马其顿卫生部部长尼科拉·托多罗夫一行,双方达成三点共识。一是通过派出中方教师赴马教学和接受马方师资队伍来华进修两个途径,尽快在马其顿相关大学中开展中医药,尤其是针灸教学。二是推荐成都中医药大学与马其顿相关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三是双方将通过互派人员访问考察等方式,加强在中药产品注册和应用方面的交流[9]。

中医药具有发展潜力之国  
中医药在拉脱维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立陶宛、黑山、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波黑和阿尔巴尼亚等国家均有发展潜力。
拉脱维亚  自1991年独立以来,拉脱维亚的医药行业发展发展迅速,与中国的交流合作也有着积极的态度。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主办、空达维尔研究院承办的“世界中联波罗的海中医药合作与发展拉脱维亚学术会议”于2013年10月于拉脱维亚首府里加成功举办。
克罗地亚  2015年3月19日,克罗地亚国会女议员、里耶卡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董事会主席罗马妮娅(Romana Jerkovi)率团访问山西并签订了中医药引进欧洲康复旅游胜地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太原市侯丽萍风湿骨病中医医院将派中医师在里耶卡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开诊[10]。
塞尔维亚  应塞尔维亚共和国卫生部邀请,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率代表团于2012年6月访问了塞尔维亚,与塞尔维亚卫生部部长佐兰·斯坦科维奇先生举行了会谈。中方将根据塞尔维亚要求派出中医药专家,在中医药教学大纲设计、针灸师师资培训和认证等领域提供协助[11]。2015年6月16日,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布拉格会见了塞尔维亚卫生部部长兹拉提波尔·兰卡(Zlatibor Loncar)。
立陶宛  立陶宛卫生部于2014年起草了关于替代医学的法案并提交议会,预计2016年通过。法案中规定了包括针灸、顺势疗法、瑜伽在内的传统疗法行医准则[12]。
黑山  2015年6月18日,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黑山分院成立暨挂牌仪式在黑山共和国首都波德哥里察隆重举行。黑山分院院长张亚莉称医院投入使用不到1年时间已接诊病人达800余人次[13]。
斯洛伐克  斯洛伐克政府对中医药的接纳表现积极姿态。近年来两国医学代表团频繁交往,如天津中医药大学代表团先后访问了斯洛伐克技术大学和斯洛伐克医科大学,就双方在教育、科研和临床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为斯洛伐克短期培训22名学员。2015年4月20日,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李振吉秘书长会见了斯洛伐克中国梦项目负责人欧夏克一行。双方就中医师的认证和标准化方面合作展开了探讨[14]。
斯洛文尼亚  1991年,斯洛文尼亚成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其政府和百姓对中医药持欢迎态度。该国对中医的需求较大,斯洛文尼亚国家针灸医学会经常组织代表团访问中国学习。
波黑  由于战争等原因,中医药在波黑近年才有发展。2014年11月,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与波黑创伤管理协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开展中医药方面的合作。2015年12月20日,波黑国家总统米洛拉德·多迪克来华访问期间亲临大成草集团旗下的养生会所——大成膳坊[15]。
阿尔巴尼亚  2010年4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会见了来华访问的阿尔巴尼亚卫生部长佩特里特·瓦 西利(Petrit Vasili),就开展中阿中医药合作交换意见。近年来,上海中医药大学与阿尔巴尼亚药学院签署了中药教育与科研合作意向[16]。
 
 
2推动中医药在中东欧国家发展的战略思考
 
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制定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国际交流合作规划了美好蓝图,作为旅居海外多年的中医人,我们为此感到振奋的同时也深感肩负的责任和面临的挑战。笔者结合匈牙利中医药发展实际,对中医药在中东欧国家的发展战略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发挥以中医药技术和疗效优势
中医药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发展不均衡,各国政府及民众对中医认可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要实现中医药走出去战略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结合匈牙利的情况,在双方政府的支持下,加强两国医学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在合作中增强当地主流医学对中医药学的认知,无疑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自2007年中匈科技合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以来,中匈双方将中医药合作确立为双边合作的重点。通过科研合作,使匈方现代医学界增强了对传统中医药的认识和了解。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海外华人中医师的作用,以实际疗效证明中医药的临床价值。匈牙利就有这样一支专业素质优秀的中医师队伍。西医临床上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华人中医师的治疗,立竿见影,手到病除,中医疗效在匈牙利民众中口口相传,为后来实现中医立法打下群众基础。由此可见,中医药技术和临床疗效是推动中医药在当地发展的切入点。

制定国际中医药标准
中国中东欧研究人员中,小语种人才比较缺乏,其中中医药专业方面的更少。中国政府派出来的专家单纯用英语很难与当地民众沟通。有鉴于此,充分发挥当地华人中医师的作用,凝聚当地更多的人力资源显得尤为重要。从匈牙利中医药发展历程看,华人中医师在推动当地中医事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不但拥有中医专业知识,熟悉当地语言,而且了解当地法律和国情,依法注册成立了自己的行业团体——匈牙利中医药学会,联合起来与当地政府交流。
2005年匈牙利中医药学会成功加入当地主流医学组织——匈牙利医学会联合会,作为团体会员被当地主流医学组织所接纳。学会会长于福年先后当选为匈牙利医学会联合会理事以及匈卫生部替代疗法委员会13名执委之一。这一切对于推动当地中医药发展以及后来实现中医立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东欧各国以华人为主体的中医药团体为数不多,有些国家尚无条件成立类似的中医药团体。因此,有必要成立一个中东欧国家中医药联盟组织。联盟可根据各国不同国情,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配合各国政府推动中医在各国的发展。同时,联盟的成立,有助于推动沿线国家建立统一的中医药相关国际标准。
目前海外中医药发展最大的障碍,是各国关于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无论是中医行医资格的认定,还是中药产品的准入,都受到当地法律法规的制约。有些国家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缺乏有关中医药的相关标准和监管办法。笔者认为,联盟成立以后,可以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或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的框架下为沿线国家提供以下标准化服务。首先,努力通过各国的中医药团体或有志于中医药事业的人士促使所在国的标准化组织(ISO)纳入TC249(TC429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代码)。通过努力,匈牙利标准局于2015年已经成功地加入了ISO TC249。为设在中国的TC249总部又增加了新的成员国。在中东欧区域内起到了表率作用。第二,完善有关中医基本名词术语匈牙利语(已经完成,近期出版)、捷克语、波兰语等多语种中外对照国际标准的制定。第三,对海外中医师进行再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第四,对海外中医师临床水平的考核及相应职称的评审考核。第五,名师带教,传承教育。第六,中医诊所的标准化建设及其统一挂牌办法的实施等。中国作为传统中医药的发源地,一定要尽早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掌握有关中医药国际标准的话语权,提供战略依据及保护知识产权等是实现中医药走出去战略的重中之重。

建立中医药中心  
推动中医药在中东欧国家发展,不仅仅是让中医药走入当地科研院所,而是要让中医药能接地气,真正泽惠沿线诸国的民众。在沿线国家建设中医药中心项目,既是当地民众的需求,也是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手段。2015年6月中东欧第一家中医药中心首先在捷克落成。此外,匈牙利、黑山、马其顿、波兰、克罗地亚等国亦先后与中国签署了中医药领域合作协议,准备筹建各自国家的中医药中心,并以此推动中医药在当地的全面发展。
有了顶层设计的政策支持,上述目标能否真正在各国实现,主要取决于财力因素和人力因素。众所周知,中东欧国家经历了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东欧经济曾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一些中东欧国家不得不接受国际金融组织的救助。搭上“一带一路”这班车使得一些中东欧国家在经贸合作中受益,如匈牙利的经济从去年开始复苏,但某些国家的财政状况仍不容乐观。笔者认为,在做好顶层设计基础上,可根据16国的不同国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财力上看,可采取双方政府立项、制定标书等方式,鼓励相关中医药机构、行业学会、中医药企业等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中医药中心”等重大项目的竞标。允许民间资金进入,结合当地的国情,采取股份制管理办法。从人力上看,应当充分利用旅居当地的华人中医药专家资源。他们侨居所在国多年,既懂当地语言,熟悉当地国情,又有中医专业技术特长。可以采取政府招聘、考核或毛遂自荐等方式,竞争上岗。这样,国家既节省财力又节省人力,通过中医药中心项目的建设,全面推动中医药在中东欧的深入发展。

推动当地实现中医立法
近年来,世界各国实现中医或针灸立法的国家逐渐增多。澳大利亚全国、加拿大三省、美国45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等地先后实现中医或针灸立法。这种国际大环境对推动中东欧国家中医立法起到示范作用。加拿大中医学者吴滨江教授提出:除了东南亚地区,世界中医立法有两个模式:英联邦模式(中医从业人员多,历史年代久)和匈牙利模式(中医从业人员相对少,历史年代短)。并强调了匈牙利模式是可复制的,特别是区域内匈牙利实现中医立法,可能对邻国产生示范效应。纵观海外中医药发展遇到的种种问题,如中医执业医师资格、中医学历认证、中医疗法加入当地医保体系等,都与中医立法密切相关。只有实现中医立法,才能为中医药在海外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笔者曾参与匈牙利中医立法的全过程,对如何争取实现中医立法有着深切的体会,提出了匈牙利实现中医立法的天时、地利、人和三大因素,愿意与中东欧国家的中医药同仁分享匈牙利的成功经验,并就相关问题与大家展开更深一步的探讨。希望能够与中东欧国家的同仁们携手合作,借着“一带一路”契机,积极推动中东欧各国中医立法的进程,共同传承中医药文化,为中东欧国家和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吾辈之努力。

上一篇:从《伤寒论》28条谈水饮伴津亏证治

下一篇:中医典籍语言的词汇特征及其翻译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站内直通车

首页偏方养生方剂书籍中药秘方药图疗法药方方集视频穴位内科外科妇科男科口腔喉科 鼻炎眼科耳科儿科肠胃泌尿肝胆肛肠骨科神经呼吸皮肤肿瘤美容保健延寿心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