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7 月 22 日,美国联邦劳动部属下的劳动统计局公布 2018 年新标准职业分类,中医针灸师将拥有一个独立的职业代码29-1291。获得这个职业代码意味着中医针灸获得了联邦政府层面上的认可和支持,表明中医在取得独立学科的道路上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据文献记载中医药、针灸早在 17 世纪便由中国传入欧洲,再于 1824 年因巴彻富兰克林(Bache Franklin) 翻译法文版《针刺术研究报告》而首次传入美国。
而针灸正式进入美国源于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借中美建交的机缘正式进驻美国医疗市场。但是,40 多年来,针灸在美国的发展道路却不是一帆风顺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重要的转折点才获得了比较稳定的社会地位。从艰难地获得合法化,随后获得高等教育资质,继而正式归属为补充替代医学的一个分支(从属于“健康诊断与治疗”),2016 年又取得政府颁发的独立职业代码,通过几代海外中医人的奋斗,针灸以先行者之姿为中医药事业在海外的发展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因此,梳理中医针灸发展历史中几个关键时期,分析各阶段帮助针灸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中医药实现在海外取得独立学科地位的终极目标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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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灸合法化
针灸早在 19 世纪初传入美国以后,直到 20世纪 70 年代才真正赢得美国主流社会的关注。引发美国针灸热的是 70 年代一个著名事件:美国资深记者詹姆斯· 赖斯顿 (James Reston 1909-1995) 在中国期间突患急性阑尾炎,于 1971 年 7月 17 日至 28 日在北京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在手术后的第 9 天,他以“让我告诉你,我在北京的阑尾炎手术”为题,向美国公众介绍了他的治疗过程:在正常手术后的第 3 天,由于术后腹胀的原因,赖斯顿接受了针刺和灸法的治疗,只经过一次治疗,就缓解了症状。赖斯顿的文章发表在1971 年 7 月 26 日的美国《纽约时报》第 1 版醒目的位置,从而开启了美国针灸热潮。
随后,几乎所有美国主流媒体都介绍过中国针灸,不断将“针灸热”升温,同时也加快了针灸合法化进程。合法化的过程并不是一片坦途,其中内华达州和纽约州的针灸立法案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意义。
1. 内华达州针灸法案
1973 年 1 月,香港著名针灸医师陆易公受邀至美国讲学,途中听闻纽约的中医针灸师曾因无照行医遭受拘捕和处罚的消息,十分震怒。陆易公奔赴内华达州,在当时已经退休的律师亚瑟·史坦勃(Arthur Steinburg)及公关达人吉姆·乔伊斯(Jim Joyes)的帮助下,通过联合民主、示范疗效等一系列艰苦卓绝之功,最终得到内华达州长签署的法案。这是全美国第一个针灸法案,承认中医合法化,随后俄勒冈州、马里兰、加利福尼亚等各州纷纷行动,相继承认中医合法。
2. 纽约州针灸法案
在各州的合法化进程中,纽约州针灸合法化可谓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纽约州本在 1972 年就已经通过了针灸法案,但是这条法案规定:“没有西医执照的人可作为医师助手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在某些核准的医学院校内,在西医的直接监督下施术,并且必须以科研为目的。”法案对针灸的重重限制严重阻碍了中医针灸取得独立学科的进程,加州的 7 位针灸师成立了加州中医针灸学会,非常尖锐地提出了质疑。他们通过获得大律师 MR. Gosmen 的鼎力支持以及患者们对于针灸疗效的联合佐证,经过一年的申诉、辩论,于1975 年成功地通过了由参议院马斯可尼提出的新的法案:“凡是有证据证明曾经从事针灸治疗五年以上经验者,或在医学院校的针灸研究项目中从事针灸治疗 3 年以上者,均有资格申请注册成为针灸师。”
纽约州针灸法案为中医针灸开启了一扇光明之门,后来各州的针灸法案纷纷效仿,针灸才得以快速发展。综观针灸合法化的过程不难发现,针灸的出色疗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例如在针灸治疗进入美国之初的 20 世纪 70 年代,詹姆斯·赖斯顿在《纽约时报》上对其本人在中国因患阑尾炎而接受针刺麻醉的神奇效果进行详细报道,引起全美轰动,引发了一场针灸热潮,是针灸在美国获得立法的最典型的社会因素。另如陆易公在内华达州针灸立法案中也采用了以疗效致胜的方法,以免费的形式为民众进行针灸治疗,从1973 年 3 月 19 日到 4 月 6 日期间,有近 500 民众认为取得显著疗效,此事还引来电视台争相报道,1973 年 4 月 23 日的《时代周刊》首页大幅报道中医针灸疗效简直如同神迹。
从早期的立法经过来看,疗效是针灸在美国获得纵深发展的生命线。因此,中医药要在美国全面发展也应该以疗效为根本,尤其注重对疑难杂症的治疗效果,通过最终的疗效来证明中医药从理论基础和诊疗手法看虽与西医有很大差异,但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殊途而同归。总之,显著的疗效和患者的良好感受是支撑中医学科地位的重要因素,帮助中医得到重视和尊重,从而争取最终在美国取得独立学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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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灸学获得高等教育资质
1. 针灸学位课程要求
1976 年,伴随着 70 年代的针灸热潮,留美的苏天佑医师和他的弟子们一起创办了第一所政府认可的中医针灸学校——新英格兰针灸学校,这是美国中医针灸学校的最早源头。随后针灸学在美国快速发展壮大。与此同时针灸高等教育的体系正在日渐完善,教学成效也十分显著。
据纽约中医学院提供的一组统计于 2012 年的数据显示,得到联邦政府认可的中医针灸学校或针灸系截止当时共有 56 所,在校学生 8 475 人,其中博士生435 人。中医针灸师在美国的专业准入最低学历为硕士。一名针灸师需要经过长期严格的训练和临床实习,学习大量中西医课程,方可行医。纽约中医学院所提供的全国专业最低要求为:学习时间最低为三年,需要修满 105 个学分(1 905 小时),毕业授予硕士学位。课程包括四个方面:中医理论、针灸诊断与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知识(47 学分、705学时)、临床培训(22 学分、660 学时)、临床生物医学课程(30 学分、450 学时)及专业发展(包括临床咨询、与病人交流、伦理学和开业管理等,6 学分、90 学时)。
2. 执照颁发及一流大学中医学科建设
针灸学校或针灸系的学生通过学校考试毕业后,还需要通过全国针灸和东方医学委员会的资格考试和州针灸师考试后才能申请执照。截止 2016 年,美国 50 个州中已经有44 个州获准颁发针灸执照;上百所中医针灸学院也提供 3-4 年的职业培训,授予学士或硕士学位。同时,针灸也逐步被纳入医保范围,越来越多的美国民众愿意接纳中医针灸,亲身感受到针灸的治疗效果。
总之,显著的疗效,加上日益规范的高等教育,帮助针灸快速健康地发展,逐步显现出独立学科的雏形,这对中医药在国外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从上世纪的 90 年代开始,美国著名大学,如哈佛、耶鲁、斯坦福、康奈尔、加州大学等医学院相继开设了中医课程,中医教育正式走进全美的医学院课堂。这是中医在美国全面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机,应该抓住这个契机,将国内的中医教育与美国的中医教育进行整合,完善国内外中医教育的机制,促进中医研究及临床治疗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 针灸进入“补充替代医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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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IH 与 CAM 认可针灸的临床运用
1991 年 5 月,美国刮起了医改之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对几十种传统医学进行了统一的定名以方便管理,特别设立了替代医学办公室(Office of Alternative Medicine, OAM),从此替代医学这个新名词风靡美国。与此同时,NIH 决定承认中医针灸,并允许其在美国运用于临床治疗。同时,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在国家临床中心创立了第一个中医针灸诊所,并首次任命了临床中医针灸顾问医师负责治疗其门诊和住院患者,开创了美国国家医学最高权威医院启用针灸治疗患者的先河。1991 年 10 月,美国成立补充替代医学办公室。1998 年,美国医改进一步推进,白宫和国会支持 NIH 成立独立的补充替代医学研究中心 (National Center of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NCCAM)。CAM 这个名词似乎更加准确地限定了替代医学的地位,称其为西医的有益补充,作为西医治疗的辅助手段来加以应用。
2. WHCCAMP 成立及“中国传统医学”体系建成
2000 年,美国总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成立了白宫补充替代医学医政委员会(WHCCAMP),旨在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利用补充替代医学这一重要资源,并促进有关医政方针的改革和完善。2002 年,白宫发布一份医学政策报告,充分肯定了补充替代医学的医疗价值。在这一份报告中,“中国传统医学”被列属于独立的医学体系,而不再模糊其辞地称其为“一种疗法”,也不再被笼统地归到“东方医学”中,而被明确地成为中国传统医学(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在这一个时期中,中医针灸以及推拿按摩、气功、太极拳等治疗手法因为其疗效显著,在美国民众中享有一定的声望,从而在美国补充替代医学体系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将中医针灸与补充替代医学其它学科作一个横向比较,从 1999 年到 2012 年的 13 年里,中医针灸在美国影响度起点较低,随后在缓慢攀升。但是总体而言,与其他几种主要的治疗方法,
比如瑜伽、按摩等比较,针灸所具有的社会接受度和影响力仍然偏低,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2016 年 7 月针灸取得独立的职业代码可以看作是一个重要的突破,这个信号昭示着中医加快从学科建设、医疗体系规范化、高等教育改革等步伐,逐步获得独立学科地位。
通过以上的梳理可见,从 1991-2002 这十二年间,包括中医在内的“传统医学”乘着美国医改之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地位。“中国传统医学”作为独立医学体系的提出,对于针灸师后来在美国获得独立职业代码,乃至在未来取得独立学科的地位奠定了社会基础和学术基础。但是,“补充替代医学”这一界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中医发展的一个瓶颈。中医药要取得独立学科的地位,必须首先超越“补充替代医学”这一限定。
四、针灸师获得独立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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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得独立职业代码
经过 40 多年的发展,中医针灸在美国逐渐显现出独立学科的雏形,其职业化水平和科研水平都显著提高。尤其是最近 10 年中医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原来在华人华侨聚居区“民间性、小规模、低水平”的中医药教育正向“主流化、规范化、精品化”发展。美国本土关于中医针灸的学术研究水平也大幅度提升,多篇中医针灸的论文发在国际主流医学刊物。2016 年 7 月 22 日,美国联邦劳动部属下的劳动统计局公布 2018 年新标准职业分类,中医针灸师将拥有一个独立的职业代码:29-1291。
2. “后代码”时期的发展重点
虽然中医针灸目前还没有完全获得与西医治疗手段同等的地位,但是独立的职业代码的取得已经预示了这种可能性。据人民日报驻美国记者廖政军报道:“从美国主流医学界一开始认为针灸只不过是心理作用而已,到如今政府每年拨款千万美元,用于支持中医的临床研究。”关于中医近期的发展方向,美国华盛顿中华医学研究所所长田小明认为需要向扩大适应症和深入研究方向发展,尤其应该加大疑难杂症,如癌症的临床研究力度。
这是海外中医发展的一个突破口,也是美国政府对中医加大投入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同时也要意识到,美国对中医研究加大力度,对中医来说也可能意味着危机,可能会丧失中医研究和临床治疗方面的主导权。总之,中医在美国和在海外其它国家要取得独立学科地位还有一段艰辛的路程要走,而针灸的发展历程为促进中医药在海外的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中医正式进入美国迄今近 50 年过去,最近10 年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针灸的发展为中医药的复兴和崛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对于中医在海外的发展都大有助益。虽然针灸正式进入美国最初缘起于中美政治建交,但随后的发展却“没有依赖中国政府的大量介入,而是以学术机构、教学单位、民间团体、民众的接受以及中美医师的交流为根本性基础。在有立法保证后,针灸在医学界的接受的程度不断提升,并融入了辅助与替代医学行列,因而在民间可以更为顺畅地传播。这也就是说,针灸在美国的发展既承载着中国文化元素,更蕴含着人们对医学多样性的认可”。
第二,中医药在国内的复兴和海外的发展都应该根植于疗效。针灸在美国生根发芽,日益蓬勃兴旺,从根本上来说是依赖于其大胆而独特的治疗手段和显而易见的治疗效果。例如上海中医药大学刘平教授团队研发的扶正化瘀胶囊已在美国进入Ⅲ期试验。中医药虽然由于理论基础与西方医学不对接一时难以被西方接受,而且几千年的临床经验得来的庞杂数据暂时也不能追求精准,但综合起来却有实际效果。
因此,中医和中药应该坚持自己的辨证论治的诊疗手法,不必与西方对抗医学去争论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上的分歧,而是应该针对特定的病证,尤其是针对西医治疗的盲区,用临床的疗效和一线的数据来证明中医药的疗效。在西方科学主导人类科技进步的今天,中医药也不应该闭门造车,而应该坚持应用传统的中医研究方法,传承中医,提升学术;又要借鉴先进的方法和手段开展研究,不断推动中医学术发展与进步。
第三,目前中医药在世界上生存现状可分三类 :一是融入,如在韩国、越南等国家;二是立法,如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的部分省(州)出台法规,保护中医中药的合法地位 ;三是放任,既非合法也非不合法,比如希腊、瑞典等国规定,只要不出医疗事故,就不会受到干涉。
中医药虽然传播到世界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普遍难以打入国际医药的主流市场,多数情况隶属于替代医学,不能与西医药平起平坐。中医药想要真正获得应有的国际地位,需要首先借助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方法,从健康和养生的角度回答好“是什么”和“怎么治”的问题,同时与生物医药接轨,回答“为什么”的问题,例如屠呦呦研发青蒿素就是中药国际化发展的一种新思路。
另外,中医药发展,教育先行。国内中医药院校作为留学教育的主体,应大力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国内中医药院校应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或兴建海外分校等多种方式,积极“走出去”,大力推进境外办学,并与已经在海外成功站稳脚跟的华人中医药教育机构进行合作交流,促进中医药国际化纵深发展。
同时,针灸在美国的发展经过与美国整骨医学(Osteopathic Medicine)的发展历程有一些相似之处。整骨医学从一门最初被诟病为“缺乏科学依据”的旁门左道,最后发展成为一门与西医平起平坐的独立学科,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崎岖奋斗。
中医应该加强与整骨医学的交流与合作,尤其应该借鉴整骨医学在高等教育体系上的优势,结合中国传统医学的特点,找到适合中医在海外教育的独特模式。与此同时,中医诊所也应该学习整骨医院的经营模式,完善诊疗体系,使中国传统文化与当地文化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总之,正如“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指出,中医药合作应是多维度、多渠道、多层次的。中医药在未来的发展需要依赖政府的推动,国际组织间的合作。通过政府及相关国际组织建立国际规范标准,设立法律法规、监管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民族品牌,提升中医药国际合作的话语权,促进中医药的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世界人民服务。